讓不具法律專業的一般人民參與刑事審判程序,是世界各法制先進國家的共同趨勢,依人民參與程度而有不同的表現方式,諸如「陪審制」(由人民組成陪審團來認定犯罪事實,由法官適用法律及量刑,例如美國)、「參審制」(由人民和法官共同來認定犯罪事實、適用法律及量刑,例如德國)。其他法制,如韓國於2008年施行的「國民參與審判制」(類似陪審)、日本於2009年施行的「裁判員制」(類似參審)。
司法院從民國76年起,就開始研議有關人民參與刑事審判的相關法制,今參酌世界各國法制演進的趨勢,擬在既有的法制基礎上,研議一套既能讓人民參與刑事審判,又和我國憲政法制無違的制度,就是推動中的「人民觀審制度」。
關於人民觀審制度的更多資料請看人民觀審網站。
◎ 參加資格 (報名表與同意書下載)
◆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對於以漫畫形式發表以「人民參與審判制度」為主題之漫畫有興趣之創作者不限年齡、性別皆可參加。
◆ 申請人未滿20歲者,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始可參加。
◎ 參加組別
◆ 學生組:具在學身分者。
◆ 社會組:社會人士。
◎ 徵稿重點
◆ 投稿內容以「推動人民觀審制度」為主題之原創漫畫新作。
◆ 投稿內容須切合主題性並具有故事性、啟發性,能引起閱讀者對「人民參與審判制度」主題產生了解、興趣或引發共鳴,讓年輕族群理解法官工作的內容及法律規範的精神,並具體參與評議過程與表示意見,以供法官判斷的參考。。
◆ 可在投稿時附加作品之創作意念或主題敘述等說明,作為評審之依據。
◎ 錄取名額及獎勵
【學生組】
第一名:獎狀及新臺幣(下同)30,000元郵政禮券。
第二名:獎狀及20,000元郵政禮券。
第三名:獎狀及10,000元郵政禮券。
佳作12名:獎狀及3,000元郵政禮券。
【社會組】
第一名:獎狀及新臺幣(下同)35,000元郵政禮券。
第二名:獎狀及25,000元郵政禮券。
第三名:獎狀及15,000元郵政禮券。
佳作12名:獎狀及5,000元郵政禮券。
◎ 稿件格式
◆ 參賽作品請以四格漫畫繪製,電腦繪圖或手繪圖不拘、黑白或彩色不拘。
◆ 投稿請採用A5(14.8 x 21cm)尺寸一頁四格進行繪製,若為數位稿解析度黑白稿須為600dpi或以上,彩色稿須為350dpi以上。
◆ 數位稿交件檔案建議使用eps、psd、tiff等格式。
◎ 徵稿期間、交件方式
◆ 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104年9月30日止,報名相關資料請至比賽專屬網站下載,未完整填寫報名資料者將失去參加資格。
◆ 紙本參賽作品請於104年9月30日下午五點前寄抵「台北市安和路二段78號10樓之2 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短篇漫畫比賽 收」(郵戳為憑)。
◆ 數位參賽作品交件方式如下:
1. 光碟燒錄寄送:請將光碟與對稿紙本一份於104年9月30日下午五點前寄抵「台北市安和路二段78號10樓之2 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短篇漫畫比賽 收」(郵戳為憑)
2. 電子郵件寄送:請於104年9月30日晚上11點59分前寄抵「comic@ffm.com.tw」信箱,並請確認有附加投稿檔案(以電子郵件寄抵此信箱之時間為憑)
◎ 評審方式
◆ 將聘請對「人民參與審判制度」議題以及漫畫產業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評審,所評占總分90%。
◆ 初審:由專業評審挑選出兩組各15名入選者,進入決賽
◆ 決審:由專頁評審評選出各組排名,所評占總分90%;同時舉辦入選作品網路投票活動,由不特定之網友進行投票,所評占總分10%。
◎ 注意事項
◆ 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,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。作品需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不另行通知及致酬之情況下,有重製、廣告宣傳、網路公開展示、公開傳輸之權利。
◆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,並不得抄襲、模仿、或剽竊他人之作品,如經檢舉抄襲並查證屬實者,刑責自負。
◆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,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◆ 凡參與本活動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定,如有違反本活動之規定,主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與活動之資格。
◆ 投稿作品素質不佳時,主辦單位得不足額錄取。
◆ 相關得獎者應辦所得扣繳,依所得稅法及2代健保規定辦理。
◎ 報名表與同意書下載 按此下載